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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 2025年02月13日 星期四
“如果企业恶意拖欠工人薪水,拒不履行生效裁决,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账户、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。”在一起涉38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执行案件中,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前将预警信息同步至福建石狮法院,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工人代表和企业法人“面对面”调解,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,欠薪公司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,于调解结束后一周内支付了所欠工资款。
在欠薪执行案件中,以拒不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的占比较大,为确保该类案件及时高效处理,石狮法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件执源治理新路径,与仲裁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交流研讨案件情况,对于劳动者生活困难的,仲裁机构可代为申请减免保全费用。
与此同时,加强双向联动,建立“履行能力评估+执行通知前置+裁后执前双督促”的非强制性纠纷解决机制,在仲裁裁决书嵌入执行通知,加强释法和引导工作,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义务人,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。加强信息即时共享,对于10人以上的群体性或金额较大案件,由仲裁委及时将案情通报法院执行局,以便及时做出预判,提前派员协助做好纠纷化解和督促履行工作。(许自猛)